一、情况总结
1、一年来,社科部党政领导带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和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学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,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措施列入工作计划之中。
2、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理论,学习江泽民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,学习党风廉政法律法规,并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、职工认真学习,有学习记录。一年来,我们先后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中共中央颁布《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》、自治区纪委编写的《党员领导干部干部警示教育材料》和《学〈条例〉守纪律》(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材料)、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公报等,并组织教职工观看了《厦门走私案》(上下)、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屈永祥主讲的《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辅导报告的录像片。通过学习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电教片,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进一步得到提高,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,一年来我部门教职工团结拼搏,锐励进取,取得了较好成绩。在04年10月区教育厅组织的“两课”建设“回头看”巡视检查中得到巡视组专家们的好评,认为我们“是在踏踏实实地开展‘两课’建设工作”。在学院第二次教学工作大会上我部获得了教学管理先进单位一等奖。
3、有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学习计划和专项工作安排,2004年8月陈红曼老师按照公司党委的部署撰写了《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的论述》参加自治区高校纪工委组织的《关于学习两个〈条例〉的理论文章和体会文章》的评比活动。
4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。通过多次公布、开会讨论,最后经全体教职工同意而制定了内部分配方案。能够做到帐务公开;
5、干部、职工都能遵守《廉政准则》及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,没有因工作不力、管理不严以致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重大损失,也没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问题;
6、领导带头,大家都能严于律己,严格政治纪律,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;
7、本单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,没有乱收费和私设“小金库”、乱开支等问题;
8、领导能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主动负责地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,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。
二、具体评分(见附表)
中共金沙99966社科部支部委员会
2005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