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党高工办[2013]73号
关于进一步做好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和宣传工作的通知
各市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,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:
为推动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,现就进一步做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和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进一步推动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
我区教育系统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自4月份启动以来,突出“五个结合”和“十个重点”,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已陆续开展,各市、各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、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,主题教育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。下一步,各市、各校要按照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方案》要求,结合本市、本校实际,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、“美丽广西q清洁乡村q美丽校园”活动有机结合,不断深化拓展活动渠道、创新活动载体形式,广泛深入、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社会实践、主题校园文化建设、“随手拍”摄影作品展示、选树典型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,积极参加我委、厅主办或者联合自治区有关部门举办的全区性主题教育活动。
我委、厅将适时分片召开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调研座谈会,了解主题教育的开展情况,交流经验、加强研讨,推动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。
二、进一步加强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宣传报道
(一)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。
各市、各校要充分利用报纸、广播、橱窗、网站等阵地和载体,积极宣传报道本市、本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,进一步营造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。同时,积极向报纸、电视、广播、网站等各级社会媒体提供主题教育活动的新闻线索、选送新闻稿件,扩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影响;及时向我委厅信息门户网站、高校思政教育在线、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专栏选送新闻稿件。
(二)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力度。
各市、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先进集体、各级劳模、优秀党员、优秀教师、教学名师、先进教育工作者、优秀员工等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,发挥先进典型在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中的榜样示范作用,营造学先进、赶先进的积极向上氛围。
三、进一步加强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信息报送
(一)定期报送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情况。
各市、各校在不间断及时报送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新闻稿(含图片)、活动进展情况、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等新闻和信息的同时,按以下时间要求报送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材料:(1)7月15日前报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来的小结,重点报送端午节、“七一”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;(2)9月5日前报送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暑期社会实践的情况;(3)10月15日前报送中秋节、教师节、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;(4)12月15日前报送本年度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总结材料。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请发至我委宣传部电子邮箱,报送的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及相关图片2-3张。我委厅将通过会议、网络等形式适时通报各市、各校开展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的情况。
(二)提供先进典型事迹充实、完善“追梦人物”栏目。
各市、各校在开展先进典型选树、宣传工作的同时,要积极向我委、厅选送先进典型人物(集体)材料,充实完善主题教育活动专栏。先进典型人物(集体)的推荐材料电子版请发至我委宣传部电子邮箱。推荐材料包括: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(1000字左右)和工作、生活照2张(jpg格式,图像清晰,大小一般不超过2M)。
(三)选送作品参加“随手拍”摄影作品展示及评比活动。
从7月份开始,我委、厅委托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(设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)组织开展“随手拍”摄影展示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,活动设“美丽广西q清洁乡村q美丽校园”(7-8月)、“感念师恩q我最喜欢的老师”(9月)、“发现身边的美q好人好事美景”(10-12月)等专题,每个专题将评选出5-10个“最佳人气奖”作品予以表彰奖励。
各市、各校要积极组织发动师生参与此项活动并做好作品的推荐工作,每个专题各市推荐作品20幅,各校推荐作品10幅。作品选送要求:主题突出、图像清晰;单张作品的大小不超过2M,作品格式为jpg;每张(每组)摄影作品附100字左右的简要文字说明。作品选送方式:各高校请登录“广西高校思政教育在线”在相应栏目提交作品,网址为jcyk.myclub2.com,用户名为各高校名称加宣传部,如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登录名为“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宣传部”,密码为“123456”或修改过的密码;各市教育局、各中等职业学校和个人将选送作品打包后发送至“随手拍”摄影作品展示投稿电子邮箱(2867381909@qq.com),邮件标题注明“教育局(学校)名称+‘随手拍’摄影作品展示”。
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委宣传部联系,联系人及电话:张发钦,0771-5815113,电子邮箱:xcb5815518@163.com。
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13年7月4日